纵观中央到地方在疫情期间发布的文件,劳动法意义上的惠企政策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倡导与便利类、补贴与减免类两种。倡导与便利类政策措施是疫情下行政管理部门为稳定劳动关系和为企业提供若干便利而做出的,不会对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是行政管理部门为稳定劳动市场采取的临时性、货币性措施,会对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次疫情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绝大多数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生产经营困难,但仍有部分企业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可以差别适用,即分地区、分企业、分行业制定,实施不同的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这样更能维护社会公平,使惠企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有效。我们建议:
1. 按地区将企业分为两类: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湖北省,最大程度地优先适用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视国家和地区财政情况量力而行,推行惠企政策措施。
2. 按受疫情影响程度将企业分为两类:疫情导致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适用力度较大的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其他企业,适用一般性的补贴与减免类政策措施。
3、针对少数特定行业制定特定的、有侧重点的惠企政策措施。受此次疫情影响,我国旅游休闲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餐饮娱乐行业,以及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遭受重创,建议针对这些特定行业侧重开展稳岗帮扶,合理利用政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