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知悉“哄抬价格”的界定标准;
通过近段时间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看出,疫情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应急必需品的需求急剧增长,因此应急必需品的范围就成了非常关键的认定“哄抬价格”的界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2月1日最新颁布出台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2020)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应急必需品主要包括如下两类:
第一、防疫用品,指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
第二、基本民生商品,主要是指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
疫情防控期间,以上两类产品的价格变化是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查处哄抬价格的主要关注点,对于被界定为存在“哄抬价格”情形的经营企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需要强调的是,若因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平衡供求及市场环境等原因导致商品价格的合理上涨情形,则不应被界定为“哄抬价格”。
其次,要合理预判商品价格上涨的具体临界范围;
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三)款仅规定了“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构成哄抬价格,但未对合理利润区间的进行具体明确规定,而是将权限下放到各省,由各省依照各地区情况自行规定。从目前各地出台的规定统计得知,防疫商品价格的合理上涨区间为15%-35%。因各地区规定各有不同,企业制定商品价格时,必须遵循当地政府规定。
此外,企业经营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库存产品的采购来源手续及质检证明文件,对外销售过程中则要明码标价,并制作销售详细台账,以便遭遇消费者投诉时,依法应对执法人员的合规检查。
最后,要明确知晓“哄抬价格”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企业一旦被认定经营过程中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情形,将要面临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哄抬价格”属于经营者不正当经营行为。综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当诚信履约,合规经营,避免违法销售,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企业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