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赌债还敢去告官,看官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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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律师:赌债还敢去告官,看官你怎么想

赌钱一时爽,毒瘾难戒了!国家保护正规合法的债券债务关系,有一些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其本身债务就存在着违法,最好的例子就是赌债,赌债法律是不保护的。昆山律师和大家分享2020年法律新规,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赌债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2)《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因此赌债是非法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偿还。

二、赌债可以打官司吗

所谓赌债,就是因赌博而欠的债。这样的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需用偿还。因为赌博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所以,赌博产生的债务自然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

1、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2、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三、夫妻一方欠赌债怎么办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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