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部分保险公司向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赠送保险产品,后续发生保险纠纷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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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部分保险公司向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赠送保险产品,后续发生保险纠纷的,应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部分保险公司向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赠送保险产品,后续发生保险纠纷的,应如何处理?

回答:

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不得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疫情防控期间,保险公司向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赠送人身保险,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其保险合同效力应予认可。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依据受赠的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保险金。

法律规范: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5〕12号)

一、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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